107篇论文撤稿的背后
发布时间: 2024-08-08 09:28:34 作者:安博电竞主页
4月20日,世界最大学术出版机构之一的施普林格出版集团发表相关声明,其旗下期刊《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宣布撤回发表于2012~2015年间的107篇与中国研究机构有关的论文。这次撤稿事件也因此创下了正规学术期刊单次撤稿数量之最。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些论文究竟因何被撤稿?为何又都与医学研究机构有关?论文撤稿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纠葛?相关各方又有怎样的回应?
施普林格细胞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编辑总监Peter Butler参加了此次的调查,他表示:“论文提交的评审人建议中,使用了评审人的真实姓名,但假冒了其电子邮件地址,这让编辑以为文章发送给了真正的评审人。在我们与真正的评审人做出详细的调查和沟通之后,他们确认并没有对论过评审。”
“同行评审流程是保障科研质量、诚信和可重复性的基石之一。我们撤销这些受一定的影响的论文,旨在清除不良的科学记录。”Butler对媒体表示。
同行评议是决定一篇投稿论文能否在期刊发表的重要机制。一般而言,论文作者向期刊投稿后,期刊编辑会邀请具有专业相关知识且与作者没有利益相关的学者,来评议论文的价值和质量,期刊主编在同行评议的基础上决定是不是接收论文。
同时,《肿瘤生物学》此前还规定,论文作者可以向期刊推荐评审这篇论文的合适专家。此举本是为了让细致划分领域的研究能有对口的专家进行评审,但这也让造假者有机可乘:造假者或是提供伪专家名单,或是提供真专家的假邮箱。如果期刊选择造假者提供的专家作为审稿人,就会得到一份热情洋溢的正面评议回执,从而“助推”论文发表。
“按照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的建议,出版机构和期刊编辑决定撤稿。经过全面的调查后,我们有充足的证据可以相信(这些论文的)同行评议过程受到破坏。”《肿瘤生物学》总编辑Torgny Stigbrand在此次的“撤稿注意”中写道。
《肿瘤生物学》是一本SCI核心期刊,在全球213个肿瘤学期刊中排名第104,属于中等期刊。
实际上,这并不是《肿瘤生物学》第一次因同行评议造假而批量撤稿。2015年,施普林格撤回旗下10个期刊的64篇评议造假论文,其中就包括发表于《肿瘤生物学》的论文。2016年12月,《肿瘤生物学》又进行过一次“清理”,撤下25篇同行评议造假或有别的问题的论文,其中绝大部分论文作者来自于伊朗。
Butler透露,正是在2015年和2016年两拨因虚假同行评审(等原因)导致的论文撤稿之后,他们才决定对《肿瘤生物学》的相关论文进行筛查。“基于这一追加筛查,我们又查出新的虚假同行评审人。”但对于107篇这一撤稿数量,他表示“与这一时间段内所发表文章相比,所占比例极小”。
至于后续是否还会有已发表的论文因虚假同行评议而被撤回,Butler表示“调查比较彻底,我们确信已较好地掌握了整体情况,但我们仍无法排除这种可能”。
《肿瘤生物学》是国际肿瘤及生物标记物学会(ISOBM)的官方期刊。2016年底,ISOBM与施普林格的合作到期,《肿瘤生物学》的出版商自今年1月起已经改为美国SAGE出版公司。
SAGE出版公司发言人表示,出版社已经和ISOBM协商一致,将重构编辑委员会,并会彻底修改同行评议制度来使其符合SAGE的惯例,比如在选用被推荐的审稿人、要求提供机构邮箱方面实施更严格的政策。
据悉,此次被撤稿件大部分都是通过“真评审专家假邮箱”的方式,瞒天过海逃过评审监控。有人提出,这种同行评议造假与内容造假不同,属于程序瑕疵。但中国科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各个媒体采访时表示,“同行评议造假”就是不折不扣的“学术造假”。
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心理科医师王子行认为,不少学术期刊涉及多个学科,为尽可能节省办刊成本,一个大的专业下可能只安排几名编辑。医学领域包罗万象,审稿人不一定对所有稿件涉及的领域都熟悉,因此,同行评议人的意见是编辑的重要参考,也成为论文学术质量的“保险阀”。
既然评审环节如此重要,那么刊物为何允许论文作者自荐“把关人”?这样是否非常容易造成造假行为的发生?对此,王子行解释,评审人一部分是刊物通过个人的渠道选择的,还有一部分是通过自荐方式。这是因为刊物编辑对投稿人研究的领域和专家并不一定熟悉,挑选审稿人有困难,所以希望能够通过作者自荐的方式来进行专家评审。
Butler也表示,让作者自荐评委,是通过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方式缓解上述难题,“如果有人蓄意去规避系统,他们有一定的概率会得手”。
不过,面对“如果编辑多打一个核实电话就能识破造假”的批评,Butler承认“施普林格作为出版商有责任确保出版过程尽可能顺顺利利地进行,并符合伦理要求,同时也有责任以创新的工具来应对新的挑战。因此,施普林格将继续投资开发更多用于评审人身份验证的先进系统,以防范今后发生类似情况”。
据统计,被撤稿的107篇论文作者来自125家中国研究机构、4家国外研究机构。
就国内受到波及的研究机构而言,除了包括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等知名高校,大部分还是来自国内各大医院。
那么,为何医疗界沦为了论文造假的“重灾区”?中国科协方面表示,在我国每年发表的自然科学论文当中,医学论文占比超过一半,体量巨大,出现不规范的概率相比其他领域更大。
如此大规模的论文造假,凸显了我国医生评价制度的缺陷。全国的医疗系统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定的硬标准,论文不但决定晋升之路,且与医务人员的收入紧密相连,因为随着职称的上升,收入也随之增长。
2015年2月,丁香园网站针对2000名三甲医院医生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26.87% 的医生表示在中级职称的评定中需要1篇核心期刊论文,23.55%的医生表示需要2篇。
在副高级职称的评定中,对论文的要求就更上一个台阶。31.54%的医生表示需要2篇核心期刊论文,23.08%的医生表示需要3篇,而18.41%的医生表示必须发表SCI论文。高级职称对论文的要求则更加严苛,多数机构规定必须发表2篇以上的核心期刊论文。
虽然医院声称对医生的考核是临床与科研并重,但实际上还是演变成“唯论文”,并且只问发表与否,不问质量如何。
一名医生要想晋升职称,如果拿不出几篇像样的国际期刊论文,那么就连参评的资格都没有。有的医生临床水平很高,但由于论文数量不足,头发熬白了还是个主治医师;而有的医生既不会看病也不会手术,却凭大量的论文获得各种头衔。难怪会有“做1000台手术,不如发1篇SCI论文”的说法。在畸形的评价体系中,很多医生被逼无奈,走上了论文造假的“捷径”。
据调查,一篇国际学术期刊SCI论文的“发表费”在数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而中介则能从中获取巨额暴利。
2015年9月,中国科协常委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发布《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五不”行为守则》,其中明确了“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并对第三方以提供“语言服务”为名行修改论文之实、代写代发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在淘宝网搜索“SCI论文发表”,会发现大量商户标注了相关业务。一家名为“SCI EI论文学术服务”的商户页面显示有粉丝2万名。商家说,可以在6个月至1年之内代写心内科主题论文1篇,并保证能够在外国SCI期刊上发表。刊物等级由用户自定,收费标准由期刊影响决定,价格在3.8万元~18万元不等,约2000美元的版面费也由用户承担。需先支付定金1万元,发表后结清尾款。店家还表示,“我们文中所有实验数据全部真实,能显示实力。”
一家名为“中英文医学之家”的商户的客服自称是医学博士,并且是一线医务工作者,其报价是影响因子5分以上的刊物一分5万元,版面费自付,并明确告知可以发表在哪个刊物上。对于1篇论文27万元的价格,客服表示“都是这样,值得的,会有回报”。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2017年以来,平台通过主动管控同类风险商品,已拦截如“写”“期刊代写”等16个关键词,但还是发现有商家通过变异关键词等方式,绕过平台监管进行发布。
据公开报道统计,施普林格如今撤稿总数量已达到450多篇。频繁出现的大规模撤稿事件,表明施普林格内部也存在审稿流程漏洞。
4月18日,中国科协就撤稿事件在与施普林格方面会谈时指出,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研究员方唯硕曾为《肿瘤生物学》审稿。出于对科研的谨慎,他只从杂志社连连发来的审稿邀请中选择了一篇,可编辑部此后还是源源不断地发来其它领域的论文。“于是我只好给编辑去信,请他们不要再找我审稿。当时我认为这个杂志有点不负责任,不愿意再和他们合作。”方唯硕说。
一名科技类出版社人士指出,选择审稿专家时,完全选择投稿人推荐的专家,起初原因是杂志自身的专家库有限,但如果一直这样做,就是一种偷懒行为,或故意而为之。
“顶级的期刊通常由主编选择审稿人。”该的人说,著名科学期刊《自然》《细胞》的审稿人是由主编决定的,《科学》则是兼有作者推荐制与主编决定制。
据统计,在被撤的107篇论文中,有38篇标记了资助方。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学者将发表论文作为课题成果的一部分,需要在文后标注研究资助方。
在这38篇标注资助方的论文中,其中有2篇获得973计划资助,1篇由863计划资助,27篇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此外,还有1项国家重大科学技术攻关项目、1项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以及25项省级、2项市级、6项其他科技项目资助了相关论文。
从资助资金看,其中一项973计划项目的资助总金额高达2900万元,2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总资助金额也超过1000万元。
“一篇文章出问题、被撤稿,并不能否定一个科技项目整体的完成,但是一旦完成对撤稿文章本身学术价值的评估,资助项目主管部门是可以估算出经费损失的。”一位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分析,梳理出项目资助方与金额,至少可以让公众看到哪些机构要参与撤稿的后续调查,“目前来看,基金委、科技部、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以及一些地方的科技部门,是有调查的权利和义务的”。
在欧美国家,如果科学家出现学术不端行为,一般视情节处理,轻者撤稿、禁止在该期刊投稿,资助基金停止拨款、追缴拨款;处罚重的,会终身禁止申请科研项目,停职、解聘;更重者则会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6月,旅美韩国科研人员韩东杓因伪造研究数据、提交不实报告以获得政府资助等重罪被起诉,最终获刑57个月,罚款720万美元,出狱后还要接受3年的管制。
在中国,鲜闻学者因为研究数据造假、同行评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获刑,即便是被开除的也极为少见。2015年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与2007年开始实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均未涉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规定。
“至少也应该要求这些作者退回涉事资助项目的科研经费,挽回国家的损失。”上述北大教授表示。
目前,在此次撤稿事件中,6名涉事作者所在机构武汉大学已经启动了调查程序。
施普林格方面向媒体表示,“这些被撤销的论文并不意味着和反映中国科研人员所发表的科研成果的整体质量和开拓性成就。”但多位业界的人说,我国科学诚信声誉受损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在谈及此次事件时表示,施普林格旗下杂志的撤稿事件严重损害了中国科技界的声誉,甚至对我国的声誉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国家对这一事件格外的重视,中国科协也将发挥自己的优势,与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处理这一事件。
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国很重视科研道德的建设,匡正学术不正之风,但是还存在“宽、松、软”的问题,造成了一些学术不端行为。分析其原因,有很复杂的情况,如“黑中介”与出版商为了掠夺性的获利,采取不当手段进行诱导,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他还表示,摸清情况之后,下一步就要通过作者所在的行业主管部门,中国科协将和科技部一起,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查,让论文所在的单位领导挂帅,组织专家,对每一篇论文进行审核检查、甄别,看看到底有没有学术造假,是怎么造的假,还是存在别的的学术不端行为,然后对作者负什么责任,一一甄别清楚。另外,中国科协将组织国家级的学会,通过学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抽查答辩,再加一层审查。
最后表示,查实结果之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结果会向社会再进行公布。
据了解,在2015年发生了百余篇国际论文遭撤稿事件后,中国科协在《关于BMC撤稿事件的调查报告》中预警了此后可能继续出现基于相同原因的大规模撤稿风险。这份调研报告说明,多数涉及撤稿作者所在单位未认真开展调查,对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统一,调查工作不深入,处理较轻,没有以此为鉴建立相应的措施;只有少数单位对涉事作者作出了取消职称、职务以及评优评先资格等严厉处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报刊处处长卓宏勇认为,期刊领域存在的问题,期刊本身是末端,人才评价机制往往是源头。正如丁香园网站内容高级经理陈韵所说的,论文造假利益链条的衍生,正是由于对医务工作者进行考核过度依赖论文发表。
2016年7月,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方面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未来基层医生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评职称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